报名与考试
(一)文化考试
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详见《浙江省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。
(二)专业加试
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文化考试报名之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。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的专业志愿。
现场确认时间:2016年3月12日
现场确认地点: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村口村路212号浙江音乐学院舞蹈楼
加试时间:2016年3月13日
1. 加试内容及要求
(1)音乐表演专业
● 声乐演唱(仅限美声与民声演唱):自选歌曲两首(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,如需伴奏,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)。
● 钢琴演奏:自选练习曲一首;自选乐曲一首。
● 中国乐器演奏:自选练习曲一首;自选乐曲一首。
(乐器范围:二胡、古筝、扬琴、古琴、琵琶、柳琴、中(大)阮、笛子、唢呐、笙、民族打击乐)
● 西洋乐器演奏:自选练习曲一首;自选乐曲一首。
(乐器范围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竖琴、长笛、双簧管、单簧管、大管、萨克斯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、打击乐(小军鼓、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))
■ 分值比例: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=作品演奏(或演唱)成绩
注: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带。
(2)舞蹈表演专业
① 作品表演(不能用组合代替):中国古典舞、中国民间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、当代舞(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表演)。
② 技巧组合(控制、跳、转、翻等)。
注: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;作品表演需自带伴奏光盘,仅限CD(WAV)格式,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,如遇光盘无法播放,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。
■ 分值比例: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=作品表演50%+技巧组合50%
(3)表演(越剧表演)专业
① 基本功:腿毯功、身段动作。测试考生的形体素质及力度、软度和动作协调性。
▲ 考试范围:由腰腿功、毯子功、把子功、身段四项组成。考生可根据各自不同行当,在完成其中两项的基础上,允许考生可再有侧重地选择考试项目。
② 剧目片段表演:测试考生综合表演能力
▲ 考试范围:考生可根据不同行当,自选最能体现自己综合表演能力的剧目片段。时间要求在8分钟以上,15分钟之内(不用彩妆,表演道具自备,伴奏和配演自行解决)。
③ 即兴小品表演及口试:测试考生艺术想象力及即兴创造能力
▲ 考试范围:命题在考场随机抽取。
注:考生须穿着练功服参加基本功、剧目片段表演、即兴小品表演等测试项目,其中剧目片段表演须自带剧目CD伴奏光盘(光盘中不得留存与考试剧目无关的内容)。
■ 分值比例: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=基本功30%+剧目片段表演50%+即兴小品表演及口试20%
2. 加试报名方式
(1)网上报名
2016年3月1日零点开始,截止到2016年3月10日24点,考生登录浙江音乐学院网站,进行网上报名,如实录入个人信息。
(2)现场确认
完成网上报名后,考生直接从网上打印《浙江音乐学院2016“专升本”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生登记表》,于3月1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《就读专业证明》,《学习成绩证明》,到浙江音乐学院舞蹈楼进行现场确认,同时缴纳考务费110元,领取准考证。